试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与法官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32:07

野猫 和 家猫 的关系 野猫只能靠自己 家猫有主人喂猫粮 有时也偷腥

也有律师甘愿当孙子 各行各业总有败类

所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尚未形成

就是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一般意义上讲,律师只能依附代表各个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使职权

爷爷和孙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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