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31:18
如题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1)证券欺诈行为。指在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①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②操纵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包括: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③欺诈客户。指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证券法》第79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④虚假陈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2)其他违规行为。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有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制股东利用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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