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美容会所上班,共收取了我3000元的押金,但是没有押金条,你这种情况劳动部门可以解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3:48:02
刚进来的时候让我交了2000元,后又在工资里面扣了1000元,说2000元是培训费,但是进去之后并没有给我正规的培训,也没有专业的老师,后得知这家美容会所,根本没有培训资质,这样收取培训费和押金都是违法的,后辞工找老板要取,老板不承认,因为没有押金条作证,但是有其他同事可以证明,要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做?希望各位哥哥姐姐帮帮我。谢谢!!

你可以让你的同事联合签名,证明你确实有交这3000元的押金,再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新劳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祝你好运!

自称招聘,然后以各种名义——服装费、体检费、押金、培训费、保证金、建档费、诚信金——让你交钱的地方,还非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