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应缴的个人所得额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28:12
张某根据自己的创业心得,编写的长篇小说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张某预付稿酬10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50000元;当年张某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

出版稿酬=60000*(1-20%)*20%*(1-30%)=6720元
连载稿酬=10800*(1-20%)*20%*(1-30%)=1209.6元
共纳7929.6元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