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伤了,我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04:35
我初2, 别的学校几个人和学校外的混混想群呕我.
没逮到我,我买了把一把刃和中指一样长的匕首放身上,
那天他们一群人看到我了, 把我喊过去,一起揣我,打我.我一急把匕首那出来
扎到一个人,然后自己报警.会怎么样?

你估计是正在设计假如如此做了会产生什么后果,实际上并未行动,奉劝一句,不可如此假设。

  首先,从你的假设及纯粹的理论上来说,你购买并携带刃和匕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条文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即使真如你所描述的那样,你的行为处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间,构成防卫过当的可能性更大,至少你首先非法携带了管制刀具,具有侵犯他人人身的危险倾向。
  根据《刑法》的表述: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假如你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从上述规定,可能你无需负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代表你什么责任都不负。另外,这里的前提是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谁能确保一旦真的厮打起来,你的扎人行为的性质就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呢?如果是后者,你的青春就完了。

  即使刑法不追究,你的行为也将受到其他法律的追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