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5:45:58
法院在判决书中借用其他判决书的“本院认为”作为判决依据,而“本院认为”的表述又是在被表述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我要请教:1、“本院认为”能作为下级法院的判决依据吗? 2、“本院认为”的表述是否侵害了案外人的利益? 受害人将如何将正义进行到底? 敬请指教。

通常情况下,法院查明的事实可作为其他法院判决的依据,如果其他法院要引用这个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必然应是生效判决。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案外人若认为利益受到侵害,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申请,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诉讼。 如果判决仍在进行或尚未进行,必要时可以考虑申请作为第三人加入诉讼。是否还有其他可能,建议你带上咨询征询当地律师意见。

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了吗?
如巳生效,可申请法院再审。

至少程序应合法。
应追加你为第三人。

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抗诉。

本院认为不是判决的依据,只是说清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采信、诉讼请求是否合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