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三者之间关系是怎样的?最好附出处,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50:17
试评
1.社会居委会,有法定办公场所,人员实质上全由当局委派并提供薪水等,与派出所等官方以及物业公司分享居民登记的有关资讯——可见,政府需要透过居委会主导、领导社区/小区。
2.业主委员会,在制度上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带薪人员也无从合法取得业主大会成员的全套信息,所以实质上是徒有其名、名存实亡,因而业主大会也就无法透过她采取任何有效的维权行动。
3.物业公司,是小区的事实上的管理者和主人,他们掌握着每一位业主的大量隐私,掌握着物业费的征收权使用权,掌握着小区内的公共资源和空间,可以非常方便地侵占/出卖业主的共同利益,只要跟居委会搞好关系、搞定主任/书记,便可以让业委会无法运转,便可在无监管的情况下少投入多产出地稳赚。
4.因此,三者间的构造理解为:业主/居民首先要通过纳税来事实上间接地供养居委会,业主/居民同时要通过缴纳物业费来直接供养物业公司,而自己只得到一个名存实亡或软弱无力形同虚设的业委会来实施——在繁琐程序制约下几乎难以形成的业主大会的共同意志和决定。受益者之一是当局——用业主/居民的钱来施政;受益者之二是物业公司,尽情享受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权利,物业服务是否达标,业主无权过问。

物业--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独立注册的私人单位,他的职责就是根据你买房时候开发商所规划的设备设施进行无偿的保养与维护,及一些有偿的额外服务,物业所收取的物业费,是物价局根据物业所提供的服务及物业公司本身的资质而定。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社区与业主大会选举而产生,业主委员是无偿的代表广大业主监督和配合物业进行工作的。
社区--社区是国家设在地方的一个最小的行政机构,他的行为可代表地方行为。
如果你对你的物业公司不满意,你可以首先去找业主委员会进行协调,协调无果可向社区进行投诉物业公司。最后通过业主委员会罢免物业公司,在通过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社区协助,从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是以业主自己组织的一种保护和行使自己权利的组织!

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设立在民间组织!

物业公司是代表房产所有人集中管理小区的商业行为的公司

不能忽略事情发展的过程,你们需要的事情最终的结果。关系的理顺要等待房地产行业的成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