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眼前人,离婚后我与老婆同居30天的日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09:16
“珍惜眼前人”这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是在我离婚后30天才领悟到的。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婚对我们来说,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

只是有一个问题,离婚之后,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我们还得住一起。

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谈恋爱的时候,我们特纯洁,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压根没敢尝试过。没想到现在离婚了,倒赶了趟新潮。

一室一厅的房子,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特别别扭。

第一个晚上,我拿了一套卧具铺在沙发上。

第一夜,睡得真舒坦!没有人在耳边唠叨的夜晚,真美!只是,如果我们家的沙发是布沙发就好了,这个木头沙发让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脖子有点酸。

到了洗手间的门口,听见里面有哗啦啦的水声。这个臭女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晚上睡觉前洗澡,早上起床后还要洗澡。算了算了,反正也已经习惯了。我顺手拉门就进去。我刚掀起马桶准备方便,没想到她竟然“哇”地一声狂叫了起来。大清早的,也不至于见鬼了啊,叫什么叫?吓得我尿都憋了回去。“你没见我在洗澡吗?你是不是男人啊?有男人在女人洗澡的时候进来解手的吗?”她掀开浴帘,一只手用浴巾裹着身体,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就开始训斥。

“你叫什么叫啊?咱们之间不是还隔着浴帘吗?我能看到你什么啊?又不是第一次你洗澡的时候我进来解手,至于这么夸张吗?再说了,就你那身体,我都看了三年了,闭上眼睛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值得我偷窥吗?”“你……”她气得说不出话来。裹着浴巾就跑出浴室,就听到卧室的门“砰”的一声。

泼妇!就你这臭脾气,看以后还有谁敢要你!

解完手,我去卧室,我今天上班要穿的衣服还挂在橱子里呢。这死女人,竟然将卧室的门给锁上了。我敲了半天门,里面总算回了一句,我在穿衣服!

算了,反正离婚了,让让她吧。

半小时后她才出来,倒是衣着光鲜唇红肤白。可惜,她临出门时狠狠瞪了我一眼,破坏了她的形象。因为这半

距离产生美。

就是啊

感谢你的文章,两个人走在一起不容易,人无完人,多一点包容,结婚了就不要提离婚,好好的爱对方,美满的婚姻生活靠夫妻俩人勤劳的经营,靠俩人的真诚,包容来扶持,真诚地愿你们笑着走下去。

双方还是保留一些隐私好点```!!!

no

这个故事好像小说哦···呵呵 好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