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责任与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43:49
我父亲08年8月份患脑梗塞住院,花费4万余元,出院后遗留症状有记忆力下降,类似老年痴呆症,出行及洗澡皆不能自理,但活动无异常。其购买人寿保险陪付2千余元医药费,保险公司说其病如属于重大疾病变可陪付保险费3万元,要求我开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我将证明开出,而保险公司有说证明不符和要求,要求我去济南市荣军医院做评残,现在我疑惑在于象我父亲这种症状是否能够评残,如能评保险公司应负责那些事情,如平定后保险公司再不认可怎么办?

有些地方是有评定残疾的专门评定单位,您可以问一下所在保险公司是在哪家评定,如果评定完保险公司再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时候,您有两个途径上告:1保险仲裁 2法院执行。二者都可以保证您的利益。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不负责监管保费给付这个事的。

所购买保险,险种条款,请细读。各个保险公司的条款都有区别,但是大同小异,所谓重大疾病,是必须两方符合:医院证明和条款细节。
若是能够凭残,则要与条款细节的残疾相吻合。
如果与之吻合,保险公司拒赔,就可以上诉。
上诉地点:当地市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要看你购买保险的时候合同怎样写的。

看你的描述,你父亲应应该投保是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上说的很明确,要在发病半年后还不能自理属于这个范围,可以通过评残来出具证明,同时如果是重大疾病保险,是不需要非要评出是几级残疾的,只要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即可,当然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才有这个资格,如果保险公司还不认可,那只有走法律途径来解决了,如果你描述属实的话,应该已经达到理赔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