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发生纠纷被打伤,当时没有报警,过了几天还可以报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3:32:41
跟人发生纠纷,右手手骨粉碎性骨折,当时没报警,后来想要索赔,去了派出所报案,接警民警说是先把手看好再说,但是没过几天当事人想要赖账,我应该怎么做,请资深师傅给说说,谢谢了

如有相应证据,还可以报案的。
  相关法律: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在还可以报警,直接去公安机关也可以。

过了几天还可以报警,只要把相关证据准备好,找好证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