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案件的审理周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25:52
一般的民事伤害案件的审理,有没有周期之类的情况,就像食品的保质期一样,过了时间后就不予理会,有这种事吗?

一年.从被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伤害自已的人的情况当天起一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一年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受理后会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也就是说可以起诉,但是丧失了胜诉权.如果超过了诉讼规定一年的时效,当事人自愿赔偿损失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要求被害人返还已支付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这个当然有了,他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后法院会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