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钱的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42:11
我07年借了我朋友20万块钱,到前天我问他要钱他不给我,不认账。但是,我们之间写好借条,并且都押好手印!只是没到公证处去公证下,问下我这个条子,要法律依据吗,将来打官司,能有用吗?

不要公证,拿着借条直接去法院起诉,百分之二百胜诉

有借款人的签字、手印当然有法律效力

07年的借条,看看时效吧

超过两年的,就超过诉讼时效了

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

你朋友真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