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什么行政级别,是副厅级还是正厅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39:10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般均是副厅级干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除外)。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副省级干部,与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的级别是相同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是正厅级干部。其他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均是副厅级干部。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正厅级。我们原来的中院院长到省高院当副院长了,就是提正厅级了。

按正常来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应为副厅级,但如果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常务副院长,则为正厅级。

正厅局级。高院院长是副部长级。

如果是常务副院长为正厅级,常务副院长为本院党组副书记。中级法院起设立常务副院长。一般副院长(以及与副院长同级的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审委会委员)通常为副厅级,资历老的副院长也有可能为正厅级。最高法院有一名党组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及一名同为党组副书记的副院长,都是正部级,其他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专职审委会委员都是副部级的,可算是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