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6月3日车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05:21
事故起因、过程及结果

关于宜州市“6·3”重大交通事故的通报(二)

2009年6月3日,在宜州市庆远镇山谷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政 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6·3”重大交通事故进行了通报,要求公 安机关依法依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为认真汲取这一事件的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6月4日上午9时30分,宜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大会,通报了“6·3”交通事故基本情况,重申了干部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黄庆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中共宜州市委和宜州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免去了黄庆军中共宜州市人民政 府党组成员和宜州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予以通报。

中共宜州市委宣传部

200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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