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等--电动车上路核载两人带驾驶人共三人上路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要负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44:57
发生交通事故时,不是符合下列标准的电动车而且还是核载两人.带驾驶人三人要负责任吗?负什么责任?有标准可循吗?

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回复:根据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要求为:设计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骑行不小于7KM),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车轮轮胎宽度不大于54mm等(外型类似自行车)。
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认定为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同时,驾驶者要有摩托车行驶证才可上路,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遵守非机动车行驶有关规定。

你很明显要负全责任 因为 电动车按规定带人 最多只能带12岁以下的小孩……你带了2个 基本上就是你的全责

至少是要负次要责任。

就带人这一点来说是没有责任的

有责任 就法律而言 速度不能超过20.不能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