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婿因为涉嫌受贿被捕,他和我女儿已经结婚并有自己的家,请问检察院有权到我家里搜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01:04
检察院怀疑他的部分受贿物品转移藏匿到了我的家里

广东胡律师:

检察院出示证据及搜查通知书就可以去你家里搜查,没有出示搜查通知书就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 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的规定中就可以看出检察院有权这么做,只要是有充分的理由认定是“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地方检察院都有权进行搜查--即使你和那个罪犯没有亲属关系。当然,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可以拒绝。

如果有一定的证据应该会
不过按照你的情况检察院应该会查到你家

有证据指证可以,但也要有搜查证才行。

有搜查令就可以,反之则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