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学校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0:09:39
我校最近举行了初一新生招生考试,由学校租车到校外某地接学生来校参加考试。考试完毕送学生返回,正常行驶途中被一辆拖拉机撞到,导致一名学生头部受伤,手术缝了6针。
在这种情况下:
1、责任认定结果会怎样?
2、为学生及家长追究责任人责任的话程序该如何走?

你好:
首先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队按照参与交通的各方在事故中违法过错责任大小来进行认定的。
2、贵校租用车辆接送学生来校应试,应当确保学生人身的旅途以及在校期间两个方面全部安全,这里在校内期间是学校能力责任范围,而运输学校是采用租车(运输合同的方式)交给运输单位承办,只要运输单位合法营运,学校可免除连带,或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运输单位不合法则学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3、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警方按照事故车辆双方过错定责,责任分为 全责、主责、次责和无责四档。
4、车上乘员(学生)无责任。其损害首先由拖拉机方在交通强制责任险限额内赔偿(无交强险视同有);超过限额部分由双方车辆拥有人按车辆在事故中过错责任大小比例承担。
交强险有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11万+医疗1万+财物2000;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限额1.1万+医疗1000元+财物100元。
5、家长可直接与学校联系由学校全权处理赔偿事务,由学生家长(学生为未成年)或学生本人签署委托书委托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