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证明什么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5:31:12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应该本着善意、诚实,不欺诈,正当竞争,信守承诺等。

例如,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不能欺骗,假借订立合同,实际上为拖延对方,或为排除其他谈判者,使得对方的订立合同的期待利益受到损失。

又如,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获悉对方的商业秘密,那么就产生保密义务,擅自泄漏或使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再入,合同成立后,要善意的履行合同,不能加害给付、或故意瑕疵给付。同时还要履行法定的通知、告知义务,这些行为虽然不是意思表示,但具有法律意义。

最后,即使合同履行完毕,还要履行附随义务,这种附随义务往往根据实际的交易习惯确定,因此每个行业各不相同。

任何民事交往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买卖中都是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