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8:37:29
我父母离异,我被判给了母亲,房子也归母亲。后父亲再婚后,单位又分了一套房子,如果父亲在后母之前去世的话,请问这个房产我有权继承吗?占多少比例?若后母把房子给了她女儿的话,我还有权争取吗?请专业人士回答

1、你有继承权。2、比例是,你后母先分一半,余下的一半你再和你后母和后母的子女按份分割。3、你还有权争取属于你父亲的一部分。

广东胡律师:

1、只要你父亲不留遗嘱说不给这个房产你,你根据法定继承是可以得到这个房产的四分之一;

2、你后母要把房子给了她女儿的话也只能给属于她那一半,另一半是属于你父亲的,不过不排除她能够说服你父亲让你父亲把属于他一半立遗嘱给她女儿,这样你就没权再争取了。

说句话,这你都挣?? 进孝到你会挣吗??
法律上是可以的,但你脸皮也腿厚拉,民间来说都不是一家人拉,你还好意思?
就算里挣得拉,大部分人都会谴责你。

让你亲爹过个安详的晚年把,他爱给谁就给谁。 有点骨气行不?

你有权继承…你后妈无权将该房给她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