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追尾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36:12
我的弟弟和一个朋友各人骑一辆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俩个年青人却比赛超速行使.在一个拐弯处他的那个朋友骑在前面.正好在那个拐弯处路旁是在做道路施工.一辆装泥的拖拉机停在路旁还有一辆挖机.还有一些施工人员.由于速度太快他的朋友来不及刹车.摔倒并撞上旁边的一个人.我弟弟也由于速度太快来不及撞前面那辆车不过只是划过.不是我弟弟撞上他导致他翻车的.事故发生后交警就锅炉做笔录问我弟弟是不是追尾.我弟弟刚刚清醒过来神智还不清醒.以为他的朋友摔到了. 他也有划过他的车子就不清楚的说事了并签了字.其实他并不清楚追尾的定义.那个被撞的人要求我方赔偿.他知道我弟弟那个朋友没有钱.而且比我弟弟更严重.还教唆他也来要我朋友认为是我 弟弟把他追尾导致他才翻车.也要我方赔偿.事后我弟弟很后悔因为说错一句追尾.而导致家庭凋零.(两人都是无证驾驶.都是超速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可不可以翻供

祸从口出
除非你能找到当时在施工的那些施工人员,让他们证明,不然你们单方翻供是没有用的,弄不好还要被扣上伪证的帽子

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15日内,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明确写着呢,楼主可以仔细看一看。

你弟弟是成年人吗?如果未满18岁,可以由其监护人重新作答当时的问题,如果年满18,那就不好办了,当时的签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建议不要翻供。
推荐方法:由其父母或律师要求交警拿出认定追尾的证据,如果两车无碰撞证据就代表追尾不成立。叫你弟弟再好好想想,是不是因为看到前方出现交通事故,为了紧急避让事故车辆及伤者才摔倒的?换句话说,问问你弟弟,如果当时前方没有交通事故,他能不能安全通过该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