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港澳台通行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50:58
我是在校大学生,因在桂林读书把户口迁过来,现在要到珠海去实习,想在实习期间到香港旅游,请问我要怎么办港澳台出入证啊?在哪里办呀?在老家还是桂林?需要什么证件呀?谢谢

珠海的。。。。。。。。。。可以参照!~~

一、申请条件(一年限申请两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暂住人员可申请往港澳旅游:
1、在我市暂住并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的;
2、在我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且属珠海户口的人员的外省市60周岁以上或已离退休的父(母)、14周岁以下子女;
3、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4、因就学而将户口迁往外省市的珠海籍学生。
二、申请办法
1、首次申请:须亲自到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交表(60周岁以上的可由珠海户口子女代交,14周岁以下的须由珠海户口父母陪同或代办);
2、再次申请签注:可到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到有权经营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交表;
3、申请人在领取到《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后,须到有权经营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参团方可前往港澳旅游。
三、申请资料
1、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学光面彩色照片三张(规格33X48mm);
2、本指南第一条所列申请人应分别提交:
符合第一类的,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签发机关页)、暂住证(载明暂住满半年)或人才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户口簿可不交验原件)
(2)劳动人事部门的聘用、借调的证明或外来工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鉴证满半年以上,持人才居住证可免交劳动合同)
(3)申请表由工作单位加具意见、盖公章(贴相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符合第二类的,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签发机关页)复印件,离退休的提交离退休证复印件、14周岁以下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户口簿可不交验原件)
(2)在珠子女或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在珠子女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亲属关系并担保,加盖人事保卫部门或单位公章,属企业的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表贴相片处加盖公章。
符合第三类的,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及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