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被征地农民的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46:55
无锡市(2004)103号文件

我来说一下吧,
国家税务总局有一个关于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农民是否纳税问题的回复
具体内容我忘了,但大致内容如下:
农民被征地,可以凭借县级或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一个书面证明(具体名称记不住了)来要求土地附着的青苗赔偿费等免税。
有意思的是,根据相关法规,不管你是自家土地、还是承包的集体土地,甚至是他人委托代管的土地,只要被政府征收,只要有了上面的那个书面证明,就可以免交所得部分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那么,个人认为,区分是否被征地农民的标准,就是那个县或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书面证明了。请楼主一定要记得问政府部门要这个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