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 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36:45
因为当时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叫4个人从家里带棍子来到现场,对我进行追打,拉扯中用刀割伤其中一个手腕部,伤势不算很重,轻微伤样子(发生口角前手上有把镰刀,但之前没有攻击或者威协对方)对方伤后,他们几个押着我到派出所,派出所说我防卫过当,现在请问这算防卫过当吗?如果是会怎么处罚?单位会作怎样的行政处分?我是一个文弱书生,觉得很冤,希望大家能给个正确的回答。

1.轻微伤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予以行政处罚。自然没有防卫过当一说。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2.如果司法机关认定属于防卫过当,刑罚力度会比较轻。可能会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单位给予的处分理论上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不过你的情况应该是不予处分。

  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审判实践看,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4条和第232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应当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应当免除处罚。
  应当指出,对于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在对方已经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