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义做买卖合法吗?有上限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4:16:50
我父亲是一位乡下民间中医,他总结多年的经验,自己配了一种药粉,外敷的,对老人家某类病症非常有效,属于民间偏方,已经医好了不少乡亲和朋友,在当地小有名气。

但他没有正规医生牌照,在法律上,能否以个人名义出售药粉?
我能否在网络上帮他进行销售?

小规模在当地出售谁也知道没问题,但若是在网上以网站形势销售?是否合法?
郭浩律师:谢谢你的回复,但你提到的《药品管理法》是针对企业,可我并没有打算开办起来经营啊
难道我父亲目前在当地治疗乡亲朋友,出售外敷药粉,也属于违法?

我父亲自配的药粉,是以多种中药药材合制,试问是否所有在网上以个人名义销售各类药材的都不合法么?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合法

不得销售。
医药销售必须办理相关的证照。
附《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不合法,法律对销售药品的人员及条件都有明文规定,即使你不打算开办经营,少量销售给别人也是违法的,在网上销售就更不可行了,以下条件如药粉没有注册,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本身不符合对药品销售人员的规定等都属于不合法情况。具体可以看《药品管理法》及GMP、GSP等法律法规。

应该是不可以的,你父亲配的药粉没有经过正规部门的检测,其有效性和安全性不能得到保证,不能以确保疗效做为宣传。有关事宜可以到药检部门去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