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37:05
怎么我们国家有政治局常委 政治局委员这我能理解

怎么又有中共中央委员 和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是做什么用的 怎么理解他们

在就是 中央书记处书记: 的只能是做什么的?

2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的成员称“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政治局从1927年5月的五届一中全会开始设立。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成员均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军委等国家机构,全国政协,中共中央各部门及各地担任重要职务。

第二个问题:
书记处是党的直接办公单位,如果党中内是国务院的话,书记处就相当于办公厅,当然重要性不能相比。
书记处主要党的日党工作,中央文件的批发,收集管理,对中央的文件及批示进行转发及检查。
如:书记处出台的什么文件先由中央领导批示,需书记处发出,交胡总阅示并根据批示交与另一位领导阅示,此事不能从胡总直接交下一位领导,面必须经过书记处发出,并做好记录。
如下级党委有报告到中央,也是先交书记处,书记处再根据文件内容确定交由哪位领导阅示,并根据批示确定后面的工作。所有这些程序都是必须的,不能更改。
中央所有的大小会议,都必须有书记处的人员在场并做好记录(原始记录)并存档。如果有党内最高层会议,也是由书记处安排并记录。
所有领导的指示、中央的文件、决定都必须在书记处有备案,一切文件、决定不是经书记处下发,都不作为党的文件和决定,下级党组织可不执行,领导个人不能避开书记处而向下级发出文件和决定,只能认定为个人行为。
注意书记处与秘书处的区别和关系,书记处》秘书处,书记处是组织机构,秘书处是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