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急:订婚彩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18:45
我有个朋友,她在今年春节在家里订了亲,收了四万元彩金,而且还签了意愿书:如果以后不同意结婚,就要退还四万元彩金,另外还要多赔偿两万元给男方。她现在和男方交往这一段时间就后悔了,就是要赔两万有些不甘。请教各位大哥大姐,那份意向书是否有法律效率?难道就因为赔不起两万就这样和男方结婚吗?现在我朋友应该怎么做才好?先谢过各位了

建议你熟读一下婚姻法吧,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是要在双方意愿都同意的情况下自然结合,而你说你已经后悔了,当然可以随时解除婚约,而关于赔偿的?
我想你问一下,男方出的4万难道你买你回去的么?可笑可笑。所以你那个所谓的意愿书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又怎么能说赔多他两万呢?最多只是把四万还给别人就是。各不相干。

双方签的合同(意向书)是不是有法律效力就看它是不是合法了,据你说的我认为是跟婚姻法向背的,没什么法律效力,要是打官司一定能赢

按照婚姻法和合同法和相关民事法律,最多也就返还他四万,不会多出两万的,再来,这份合同的意义是绝对违背社会道德的。
在人情事故上,应该也不会多两万的。
其实啊,最好还是找个装也的律师问下,那样才能得到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