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结婚办理无犯罪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09:36
由于现在要出国结婚,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的公证,先说一下我的情况。
05年8月25日到09年5月22日,由于上大学户籍迁到天津,其实是三年大学,但由于种种原因,户籍一直没有来得及落回去,故而08年7月到09年5月22日期间,户籍是放在学校的,但这其间本人一直在津工作。
原籍公证处表示,这种情况辖区派出所是完全可以证明全部时间的无犯罪的,但是派出所的人员强调这四年间我不是这里的居民,他们不管。说什么公安系统全国联网只是一个参考而且存在时间差,不能证明。可是天津方面我咨询了公证处和学校还有派出所部门,均表示原籍办理,证明的话也只能拿到学校的一个证明。
这件事搞得很是麻烦,而且派出所人员的态度极差,相关的其他手续也是一波三折才办下来。后来找了市局领导,同样的调调,但协商之后表示愿意发函到津调查这四年的有无犯罪。不过我觉得够呛。
我查询了相关资料,也给很多部门咨询过,但是到了辖区派出所就是行不通。所以郁闷啊,而且这机关上下阳奉阴违的,现在就是愁啊,这类的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或明文规定。
由于学校的证明不是公安机关开具,所以只是辅助证明,可是学校附近派出所不给开的。只有市局刑侦科,但是需要拿到公证处的表格去盖章,可是公证处认为我这种情况就在原籍办理。
哎,我愁啊。
急,谢谢哪位好心人给个主意。
谢谢大家的好意,我再补充一下吧。
我原籍公证处我已经拿到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表格,有公证处生效的盖章,上面写着,证明某人在中国境内有无受过刑事制裁,等等。因为我最终的目的是要拿到公证处的公证书,费用问题是理所应当的,我已经交由公证处。
但是拿到辖区派出所,所长就认定我这四年的户籍迁出,死活不给查,归其找了领导反映,说是这张表格首先就是违法的,什么叫做“中国境内”嘛嘛嘛的,狂晕,最后的协商结果是,派出所发函至津,但现在整整两个多星期了,一点结果都没有。
哪方面都不给证明,难道我这四年的时间就因为户籍不在原处,就无法证明无犯罪记录么?而且证明的是我没有被刑事制裁,公安机关通过正常的途径完全可以查清楚的吧。
中国人口基数这么大,人员流动也是这么大,那么每个户籍曾迁出的公民都不能办理无犯罪了么?狂晕。无语啊,这个现状……

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且到你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派出所必须要开证明的。你可以向公安分局反应情况。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的。

哈哈,中国特设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