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李家堡村 》讨个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4:12:01
乡政府与开发者签订合同,允许其开井口采矿,可合同规定的6个井口却变成了后来的10个,大面积的林木被毁,采矿造成的水位下降直接引起了人畜饮水困难,耕地也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而村民只是得到了乡政府和县政府的文字承诺,所反映的补偿问题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件事就发生在张家口市涿鹿县谢家堡乡李家堡村。

据调查,2002年涿鹿县谢家堡乡政府将大涯口矿承包给两家矿山开发者进行开发,允许他们分别开两个井口和4个井口,可后来井口的数量却达到了4个和6个。从2002年大涯口矿开发后,数百亩林木被毁,采矿还造成水位下降,当地人畜饮水困难,并使100多亩耕地和300多亩生态林受到影响。当村民将问题反映到谢家堡乡政府,要求矿山开发者进行赔偿时,村民只是得到了县乡的文字承诺。

在2007年4月10日谢家堡乡政府出具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没有提到林木被毁数字,却有这样一段文字:“2002年至今未给李家堡村植被赔偿费,按照原签订的合同由乡政府协调向李家堡村委会全部兑现。”就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的损失问题,谢家堡乡政府认为没有依据可以证明地下水位下降,所以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可是信访意见书中也写道,“但乡政府同时承诺可以帮助村委会聘请有资质的权威机构查明原因,如确因开矿造成经济损失,由权威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乡政府负责协调直接造成损失的开发者对李家堡村进行赔偿。”就新增井口的植被补偿费,答复意见中写道,两家矿山开发者分别补交9000元和12000元。

而在2007年5月31日涿鹿县政府出具的《信访事项复查答复意见书》中,复查意见只是对谢家堡乡政府《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总结和概括。

林木被毁,水位下降,耕地受损,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无论是在谢家堡乡和涿鹿县政府出具的文字材料中,都承认事实的存在,可是问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解决

哎,就是这样。要不咱县就发展不起来呢,没有实事求是的好干部!

真的这种事只有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现在可以借助网络,多多的在各大论坛上把这件事发布出去,。

依靠政府是不可能的,现在的政府不是为民办事的地方。

很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