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12:21
我想办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以前从来没有缴纳过,去社保咨询了一下,告诉我需要先补缴1999年-2009年的这十年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大概需要2万元左右,我不明白为什么要从1999年就开始补交,那时我才19岁,他们告诉我这是要给算做工龄的,但是据我所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至少15年就可以,也就是说我29岁现在交也可以,不需要补交也行呢,从现在开始交满15年是不是也可以,补交这10年的钱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没有那么多的钱,可不可断交,断交和一次性补齐在钱数上或者在今后开支上有什么差别吗?麻烦请说的详细点。非常感谢!
为什么我去咨询时,社保的工作人员就强硬的先让我补缴1999年到2009年拖欠的保险费呢?是不是国家有这方面规定或者是有什么说法。这个我不是很明白。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