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所得税报表中招待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18:01
扣除限额是88000.00,账面招待费发生是120000.00,应该调整多少啊谢谢!
全年收入的千分之五是88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扣除限额标准有两个:

(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0%=1200000*60%=72000元
(2)按照销售收入*5‰=88000元
(1)与(2)比较,采取孰低原则,所以费用扣除限额为72000元

用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减除税法规定扣除限额为纳税调整额。

因此,纳税调整增加额=120000-72000=48000

营业收入税前扣除标准=88000*5/1000=440

业务执行费发生额的60%标准=120000*60%=72000

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40

应纳税调整增加的业务招待费=120000-440=119560

应调整增加所得额=120000.00-88000.00

还要根据你们公司全年收入是多少来测算、确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