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家开的开荒地,村里要收回出售,要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3:22:47
我家开荒了一块土地用于开石灰窑,一直使用了三十多年(目前石灰窑已经停运作),三十多年来村里从来没有干涉过,现在村里的大队说要收回出售,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能得到赔偿吗?如果能,是哪些方面的赔偿?或是村里只是象征性的给赔偿,这样合理吗?如果那样,我该怎么办?

农民自己开的荒地,也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村里三十年来都未干涉,但村里也没有将其作为承包地给你家,现在村里要收回,应该是合理的。至于征用的补偿,你家也只能享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也都只能给村里。如果是征用你家的责任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偿都是对你家的。

在我那里,集体未分的地,谁先用就是谁的。想收回很难的。

因为涉及集体土地,所以权益应当归于集体,但就你们投资的事实,村里应当给予一定补偿。

xuyungui朋友的回答还是比较理智、客观的,根据情况见好就收,知足长乐,别给自己多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