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论述增值税和消费税有何异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7:47:59
至少10个点以上,还要阐述。
这是一道论述题,答案尽可以详细些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1、征税范围
  增: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对货物普遍征收。
  消:生产并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

  2、纳税人分类
  增: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严格认定管理)
  消:无

  3、视同销售销售额(消费税条例中称为“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
  A、无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增: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
  (1)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价格高低不同,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销售
  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
  (2)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
  ①(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利润=成本×利润率)
  ②(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B、相同点:
  (1)首先用最近时期/当月价格
  (2)最后用组价公式
  C、不同点:
  (1)组价公式不同
  (2)利润率不同(增值税统一为10%,消费税有5%、6%、8%、10%)

  4、税率
  增:比例税率
  消:比例税率(从价税率)、定额税率(从量税率)

  5、应纳税额计算
  增:(凭票)购进扣税法(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消:生产领用扣税法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6、委托加工
  增:
  (1)受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