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自愿离家出走之后还可以要小孩子吗?法律如何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41:43
女人自愿离家出走之后还可以要小孩子吗?法律如何判?

从前有一个女人,是一个成家有小孩子的女人,喜欢吃喝玩乐,一天到晚不回家,一个星期二三天不回家,很少帮小孩子洗衣洗澡,从不做家务,也不给家人打电话,他老公给她打电话也不接,发信息给她,她也不回,他老公对她还算百依百顺,可她经常想回家就回,不想回家就不会,根本没有把别人当人看,他老公也拿她没有办法,毕竟他们有了小孩子,她老公最后忍不可忍,就不理她了,然后她也离家出走,走了之后一个多月都没有回家看小孩子,也从来没打电话回来问候,他老公发信息问她到底想怎么样?谁知她说她们之间都过去了,也就是完了.他老公也一直给他机会希望她回心转意,可没有想到她回到哪个城市之后一个月也不回家看看小孩子,最后他老公决定放弃她,也就是不要她了,谁知她却不要脸的说要和她老公争小孩子,他老公当然不同意了啊,她经常在外面花天酒地,没钱还要回家问他老公要,这样的老公天下没有几个这样善良,她老公之前为了小孩子的幸福,对他也仁慈义尽了,她本人本来打算是不要小孩子的了,连回家看都不看小孩子一眼,你们说这种人还有什么资格做小孩子的母亲,结果又要跑回来要争小孩子,他老公还怀凝这种人,想利用小孩子来制裁他呢,希望看了这篇文章的人给点意见,这种事法律会占在哪一边?

她已经犯了“遗弃罪”,更没资格回来要孩子的抚养权!你让她到法院去起诉,然后你据实说出实情,法官会依法支持你而驳回她的所有无理要求的。

当母亲是失格的,至少,大部分人都会认为她没有责任感

不管是于法、于情。老公这边都是正确的。如果走上法庭,就算她主张要小孩,法庭也不会支持她。(哺乳期内除外)而且老公还要主张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男方~女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