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者抢着当原告,并且还当上了原告,作一下评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31:37
该公司收了200块钱的押金,在劳动仲裁裁决返还后,还向法院起诉,说成是支付工服的对价,非常的感慨,竟有如此厚颜的家伙,.

在法律关系中,双方都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至于谁做原告谁做被告,并不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不是说原告就一定赢,所以单位做原告也很正常。
针对你说的问题,单位作这样的理由来解释200元,关键要看他的证据,也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首先单位要证明给你发了工服,其次他要证明公司提供的工服事要员工自己购买的,第三给你的收据上有没有说这是工服的钱,如果这几个问题有一个解释不了工服和200元九联系不上;退一步,就算公司有证据证明这是工服的钱,那么单位是否有权强买强卖呢?他要你就把工服还给他喽。

如果劳动需要,那么工服是雇佣者必须给被雇佣者免费提供的,属于劳动保护范畴.
任何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被雇佣者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另外,如果你在此案件中,如果刃为你的物质利益受到侵害或精神利益受到侵犯,你可以另行起诉或反诉

他们不懂,原告被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