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47:10
我在一个单位打工、到07年已经干了3年了。07年又续签了一个五年合同。但如今他们却无故辞退了我、而且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这5年内也未能如数履行、例如规定上班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实际工作时间都在60小时以上,经常加班、也无加班费。现在被无故辞退、想咨询按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得到某些补偿、实在迫不得已要打官司的话胜率大不大?或者说,有没有打官司的必要、望懂法律的人给予帮助、不甚感激。

根据最新《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这个数额的计算是,如果你已在单位工作五年,那么赔偿额相当于十个月工资。此外,你应得的加班费还可以请求补偿。但是,关键你还要争取证据。
根据你的情况来看,单位与你解除合同是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所以你请求法律援助是完全有理由的。一般的法律程序是,你可以先向单位的工会请求与单位协商调解,调解不成,再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其实打官司很费钱的
你的合同上是否有中途被解雇的补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呈交法院
用人单位在当地影响如何,如果打官司会不会影响你的安全或将来工作
手机一次发的字数有限,信的过我,发到我QQ邮箱,199709137,我是学法律的

应该是可以的,经常加班的话你要有证据证明啊。
还有,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辞退劳动者是受到诸多限制的,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元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除非符合法定条件。
这样的案子一般会打满长时间的,但最后拿到的钱却不多。
你自己考虑吧。

要说清他们无故辞退你的理由,如果该理由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公司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你打赢官司的几率还是很大的。不想通过诉讼的话,双方协商是最和谐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而且,法律规定像你这种劳动纠纷的案件,劳动仲裁是必经的程序。

申请仲裁,如你所说的话,胜率比较大。可以得到不少赔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