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回土地该如何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8:33:17
请给于帮助,谢谢。
在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新安村附近的林场,林场面积有几万亩,该地是政府分配给一个退伍军人的,到今2009年已经经营林业30几年。在这30几年中从没拿过政府一分钱,但在2006年2月份,政府要征用建设为学校,说是在建设中在给予补助,可没建成。直到2009年又开始建了(面积2.3万亩),而这些土地荒废了3年,最后说要补助几万元,但是在林场中有一间房子,在今年又种植了树苗。在这30几年,政府征收土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应该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如果林场面积是30亩呢,这算是分配的吗?政府征收土地这30亩地有没有土地补偿费呢?

征用的土地如果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其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是应该对个人,土地补偿对所有权人的。据你所讲,这“林场面积有几万亩,该地是政府分配给一个退伍军人的”,我想这不能叫分配,应该叫承包,而且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其他方式的承包,因为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一般最高的地方也只有人平2亩左右。所以征用补偿这位军人便只能享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了,其他两项都是土地所有权者(或者是碣石镇政府,或者是陆丰市林业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