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不需要为人知的辩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51:29

为善要不要为人知是一个判断命题,既然是判断命题要有标准,就是为人知比不为人知更能达到某种目的或说得到更好的结果。比如我说,判断的标准时何种方式更能让社会变得和谐,那么为人知可以起到宣传好人好事,鼓励人们做好事的目的,客观上还可以促进人们思想觉悟提高,因此为人知更好。反方也要有自己的标准(相对我以为反方比较难立),我个人认为反方可以这样来立,就是何者更贴切为善的本质,只有最本质的善才可以真正净化世人(净化。。。换个词吧,不过这句本质的善云云是反方的价值高点)。所谓不需要为人知就是没有必要的,不必要的意思,即行善者本人并不在乎自己的善行是否要受到表扬或被舆论吹捧,甚至想要避免被舆论抬高,只是专注于默默奉献。其实只要稍加查明便可知晓,今日我们所耳熟能详的善者比如雷锋,焦裕禄等,本人都没有求名的想法,反而凡是为善之后便到处张扬的,一般都不是真正的为善者(例子可自寻),皆是伪善。为善和伪善只差一个人字旁,不正恰恰说明真善是不需人知的。当然不需要不代表反对,客观上的报到当然能起到鼓励,感动中国的效果,但大浪淘沙,凡是最终被证明是伪善的,往往都是一开始便用力鼓吹自己做了什么好事情的人,这不是从反面说明了为善而不为人知是所有善者的共同看法么。因为在善者看来,他们所作的,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微不足道”四个字,最贴切真善的本质,也最贴切千百年来中国文化中对真善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