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录象错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9:38:16
录象是别人的,我的找不到了,到法院起诉只赔我录象费,合理吗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