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总价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7:01:16
我们公司和一个深圳公司合作,企业所得税由我方支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不是应该减去费用、支出、损失之后吗?合同的总价也不全部是利润了,每次有收入的开票都得给他交企业所得税,请问这样合理么~~请懂行的人教教我,在线等~~谢谢··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制造业

①、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②、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③、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④、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⑤、 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⑥、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2)、商业

①、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它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②、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③、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④、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回+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服务业

①、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②、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其它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三、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依照税法有关规定取得合法购货发票,无法确定其支付货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货款,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合同总价是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利润) 当然不是按合同总价缴纳

应纳税所得额里已经减掉费用、支出、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