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国前老干部丧葬费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1:54:00
我爷爷建国前参军,在部队工作30年后营级干部转业到地方企业工作。
2008年3月去世,咨询下吉林省建国前老干部死亡丧葬费应该是多少?发放多少个月工资?如何计算?

地方企业工作的可参照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具体做法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单位依据什么文件不清楚 丧葬费用:老干部局给2000元《单位先支给》 单位3000元,个别情况下可以在3000元基础上,单位根据实际情况 补助车辆和食宿金等。。。。。
补发抚恤金20个月 他父亲是1900元《全部工资是2800元左右,1900是前三项工资表上工资数额》 X 20月=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