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对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在年龄上做了怎样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42:00
一为成年的人用自己的赞的钱买了个价值上千的东西,没经家长同意,其家长将销售商告上法庭,要反还其钱,应怎么样处理这件事?
我国民法对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在年龄上做了怎样的规定
该未成年人读初中

我国民法对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在年龄上做了怎样的规定 ?

初中生应在10岁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买卖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后生效。未追认的不生效。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和其从事与其心智发展水平相称的民事行为除外。
从该情况看,该行为须监护人追认。该民事行为未经家长追认,尚未生效,且家长明示拒绝追认。因此该买卖属无效行为,家长可以主张返还货款。

10岁以下是无行为能力人,以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只能做与其能力有关的事才算有效,反之则无效。你所说的事应该是无效的行为。

您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您解答:
10周岁以下属于无行为能力人,购买这么高价值的东西是不行的;10到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相当的行为,这个大额的消费也是属于效力待定。监护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