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习题(6)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6:06:41
6.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20×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6 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7年以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20×7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非预期税率)。
20×7年东方公司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等资料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 1000 200 800
存货跌价准备 1100 500 6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 100 3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00 600 0 12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0 500 0 500
假定按税法规定,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东方公司除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为暂时性差异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假定东方公司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
(1)计算东方公司20×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2)计算东方公司20×7年度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注明借贷方)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20×7年度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不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1)计算东方公司20×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800+600+300+1200+500)*30%=3 400*30%=1 020万元

(2)计算东方公司20×7年度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注明借贷方)和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6 000*30%=1 800万元
应交所得税=(6 000-200-500+100+600+500)*30%=6 500*30%=1 9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1 950-1 800=150万元(借方)

(3)编制20×7年度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不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 800万元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1 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