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私立培训学校签订2年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赔偿培训费和培训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52:06
我今年毕业,今天和私立培训学校签了2年的合同,说未满两年辞职要赔偿培训违约金2000元,我试用期只有底薪600,正式聘用也不高,而且自己也不打算常留,所以打算在试用期内辞职,那这样我要赔偿培训费和培训违约金吗?

请出示法律依据,能附案例更好,在线等
如果过了试用期,想辞职,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培训违约金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那我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和招录费用吗

劳动者因违反服务期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只要一项不符你就不用支付违约金。
  1.由单位出钱
  2.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培训。
  3.是专业技术培训而非职前培训。
  4.单位有支付培训费的有效发票。
  5.与你签订了培训协议。

  如果以上条件都具备,说明你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出未服务期限所应分摊的费用。比如单位出了2000元,与你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如果你已做了1年,那么你提前离职只要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如果学校对你进行了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的费用,那么你得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一般在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培训学校即可,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天即可,不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接受了它的培训的话,如果它能提出证据证明对你进行培训的投入切你走之后对他造成损失,你应当赔偿培训费,但不用支付违约金。而且培训费是分摊到你应工作的两年之中的,你工作的越久,赔的越少。而且你签的合同是两年的,试用期最多是两个月,多了就算做你开始工作,应该支付正常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