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32:41
我阿姨家的孩子和两个差不多大的孩子一起抢劫了几次便利店被捕了,没有照成人员伤亡,但被他誉为主犯,家里十分担心我阿姨几天没吃东西了,想问问,会不会判刑啊,要判多少年,会怎样处理?

多大的孩子,年满十八岁的话后果就很严重,起刑就是三年以上,抢一块钱都要判三年
十四到十八岁的,从轻;十四岁以下,去少管所;十岁以下的还没这能力呢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显然是抢劫罪的加重处罚的情形,还有就是要看孩子到底是多大。
1.如果孩子未满14周岁可以不要负刑事责任。
2.如果孩子已满十四周岁,就的负刑事责任。但是根据刑法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自首情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这些孩子不满14周岁的话,他们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如果满了14周岁,要负刑事责任,但是作为未成年人,会对他们从轻处罚的。他们要承担的刑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成年且多次抢劫被证实的话,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