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内开养老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31:53
本人天津的 打算在天津地区开养老院 听说政府对这个行业有扶持政策 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还有证明 还有在天津什么地点开比较合适(汉沽 宁河 大港 行吗) 具体怎么招揽客源 请有经验的朋友讲解下 十分感谢

手续: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符合建筑规范和行业化标准;三、注册资金按床位数计算,设置床位应在20张以上,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四、有与业务性质、范围相适应的生活、康复、医疗设施;五、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六、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一定比例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须向民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申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申办人为公民个人的,提供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提供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编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为合资、合作的港、澳、台及境外的,提供申办人的护照复印件。二、筹办申请表。申办人填写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表》,内容包括申办福利机构的基本情况、申办福利机构负责人登记表、申办报告等。三、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因由和目的、投资方式、机构性质、机构规模、服务对象、服务方式、设置地址。要提供土地使用合法证明和建设规划的总体设计方案;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合法租赁证明。四、资金证明。除注册资金外,平均每张床位的流动资金不低于2000元。验资证明由具有证明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银行出具。五、外资批准文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与港、澳、台及外资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双方签署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协议或合同书,以及与受理机关同级外经贸管理部门的有关批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正式开业的,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执业申请表》;二、《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三、建设部门验收合格证或者场所证明;四、机构平面图和入住人员住房平面图;五、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行业性管理服务标准;六、工作人员名单和健康证明。医生、护士应持有卫生院颁发的毕业证书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护理人员应持有经民政部门培训后分发的上岗证。社会福利机构的场所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