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 超 简单 政治题,快 好的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15:32
某校初中学生马某,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亦差。一天,他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 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某作出三点处理决定:(1)给予警告处分;(2)照价赔偿吊灯;(3)罚款300元。 并进行全校 批评
学校的 做法对吗

明显不对嘛,不应该罚款。
应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1.学校属于教育单位,不属于司法系统,所以没有罚款的权力 2.马某的所犯的错误不至于全校批评,应以教育改正为主

从我个人的角度我觉得完全对。但法规制度上来 说,第三点 罚款300元 是不合适的

肯定不对

罚款不对,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