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44:09
我与丈夫都是二婚,我有一个女儿,他有一儿一女,但是儿子判给他,女儿归他前妻,我们在一起生活十多年,但是没有登记,前年年前才登记,年后3月分丈夫因病去世,留下一个房子,他还有父母,请问这个房子怎么继承,应该几个人来分,是否属于平分?我的女儿属于继女,能分到吗?他的女儿归他前妻,也想分房子,可以吗?三个孩子均以成年,都未婚。谢谢!

最好是协商分遗产,这样大家都满意。
协商不成,只好由法院来分配,一般是这样:(前提是房子是你和他共同生活后修建的)
1、房子本来就有一半是你的,所以,他的遗产只是半个房子。
2、半个房子的遗产中,又有一半应归于你,所以你拥有房子的四分之三份额。
3、其他继承人有他的两个儿女,你的一个女儿以及他的父母亲,可以平分房子余下的四分之一。
4、如此来说,你具有房屋的大部分所有权,所以,你只要适当给予对方儿女和父母一些补偿,就可以和你女儿拥有这个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