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诗人罗伯特 弗罗斯特是否可以归纳为自然主义派诗人?请有关文学高手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56:50
小女子这两天正在速写论文,非常焦急,答辩在即论文却仍悬空,此刻正在苦思论文题目,(论罗伯特 弗罗斯特诗歌的自然主义)还是(论罗伯特 弗罗斯特诗歌的自然主题)还是(论罗伯特 弗罗斯特诗歌的忧郁主题),愁人啊!!!哪个更好写?其实有点想写第三个,然后细分为:对人生的忧郁主题,对社会的忧郁主题,对自然的忧郁主题。然后寻找其诗详细分析内容,再分析其忧郁主题形成的社会环境和受到哪些文学思潮的影响,这样凑合成一篇论文可行不?求助!

1 像你说的这三个题目都太普通了吧,但是你的方向是不错的,罗伯特的诗歌
然主题的也有忧郁主题的,如果作为一个论文写,是不是太奇怪了
2 1874年出生的美国诗人罗伯特,他的诗歌有一种哲学意味的情思,它诗歌中
透露出逃避现实但是有不得不面对现实的韵味,不过他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他
与传统诗歌相近的自然风景为主题的诗以及人生风俗人情为主题的诗歌
3 罗伯特的诗歌朴实无华,耐人寻味,明显的受到是十四行体和传统诗歌的影响
4 建议题目的话,不如用 罗伯特传统与现代交替性的伟大诗人

好像没有自然主义这个派别,
个人认为他应该被归为现代派!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和《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和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价值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