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木器雕刻承揽加工合同(或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48:00
本人承揽仿古家具雕刻或其它装饰木雕加工,一般为“来料加工”
一直没有标准的承揽加工合同(或协议),希望专业人士能提供帮助。
非常感谢!
首先谢谢张律师的帮助,再提出一个小小的愿望:因本家工厂规模较小,希望能精简“承揽加工合同”,只要基本项目能涉及到就可以。
谢谢!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详见附表清单)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作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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