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恶意违约,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21:50
今年2月,我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房价飙升,房主找到同意高价买房的下家后,与其签订假的租赁合同,日期先于我们的买卖合同,现房主以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和我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作为第三方,我该如何维权?他们这种行为算不算欺诈?我该怎么办!!!!

他那借口完全不成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那是以在同一时期和同等条件之下为前提。他没买到是因为房东没早告诉他或是他那个时候不想买等等原因造成的与你无关。欺诈算不上,他没骗你钱。只是严重违约。你可以上法院造他,叫他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房产差价损失。或叫他把房卖给你。只要应对得当你是可以胜诉讼的。但别忘了尽快叫法院落去房管中心把他的房子冻结了。要不他们要是先交易了可麻烦了。

从司法角度上讲,房主私自和别人签租房合同没有去房管所备案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从这个角度讲,打官司你必赢.然后话说回来,一旦打个官司精力和时间花进去你要看下是不是值得.如果房主肯赔偿你违约金,我建议协商解决,如果房东太拽,你受不了,不妨对谱公堂